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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公布:2023年1月14日——2月12日止
来源:科教忻闻 | 作者:中国山西雷锋网 | 发布时间: 2023-01-07 | 133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忻州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公布:2023年1月14日——2月12日止


忻州市教育局

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2023年寒假

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

忻教发〔2022〕77号

各县(市、区)教育科技局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,市直各中小学校:

2023年寒假将至,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,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寒假假期时间原则上按照市教育局2022-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安排, 寒假自2023年1月14日起至2月12日止。各县(市、区)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假时间。开学时间可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另作安排。

二、 做好期末总结

开展线下教学的中小学校合理安排学生期末评价、教师年度 考核等总结性工作。 因疫情原因暂停线下教学的学校,学生期末评价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,也可推迟到下学期开学后组织。

三、 巩固“双减”成果

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央、省、市“双减”工作要求, 注重学生劳逸结合、综合发展、健康成长。要做好作业统筹管理, 优化作业设计,严控假期书面作业总量。结合学生年龄特点,倡 导布置活动性、实践性、探究性作业。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 得利用寒假时间举办或变相举办文化课培训班,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、培训等。

四、 做好疫情防控

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。加强校门管理,做好防疫物资储备,规范校园消毒消杀,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。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。

五、 加强安全工作

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、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,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。加 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、重点部位监管等工作,严防校园安全 事故发生。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, 特别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,做好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,确保学生假期安全。

2022年12月27日